一、文化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考科目分別為語文、數學,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裝備制造類+對口機械類:A=130,B=110,C=90,D=70】
A、沒有學考成績的,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如不參加文化考試成績為零。
B、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 文化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為零)。
二、專業基礎考試 :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包含專業的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七個科目中指定一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
【裝備制造類+對口機械類:A=90,B=80,C=70,D=60】
A、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為零;
B、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以上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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